中国人心气萎靡的根源:无政府主义
作者格海
来自每天为你读一本好书
薛野的公众号“旷野路标”今天的文章《扩充心量,以备大用》写道:“必须承认,这是个普遍沮丧、集体抑郁、局势晦暗的时段。”
人们为什么看不到出路所在?我的分析是:这是无政府主义长期盛行的必然。而无政府主义并非指我们没有政府,而是法律形同摆设的结果。人们越来越不相信法律,一些政府部门也不执行法律。于是,乱象横生。
“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”这句话,大凡受过教育的人,都耳熟能详。但现实总是千万次地忽略这个法制的基本原则。
这些人数极为庞大的恨日“仇奸队”堂而皇之、明目张胆的存在,是对我国已有法律的公然蔑视。由于无人监管,所以渐成气候,并且终于酿成苦果。前天的苏州刺杀案,就是其一。仇恨的种子已经普遍播下,如果不再依法整治,今后还会冒出更多恶劣事件。
洛克的《政府论》写道:“政府的目的是要为人民谋福利。”而大规模“仇奸队”的存在,他们自我赋权,无疑是对政府权威的漠视。而且,他们明显威胁着无数人的生命、财产等人身安全。
在今天,重温《政府论》的经典论述,对于中国人重启心智,防止社会继续滑坡,争取社会团结以及彼此的安全,具有特别特别重大的意义!
约翰·洛克(1632—1704)
社会解体,会导致政府解体;同样,政府的不作为,也会让自身处于解体的危险。洛克说:“一旦社会解体了,当然那个社会的政府就不能继续存在了。”“掌握最高执行权的人玩忽职守,从而使制定的法律无从执行。这显然会让一切都处于无政府的状态中,实际上也使政府解体了。”
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,中国的现代化转型仍然没有完成。我们仍然是一个文化民族,而非政治民族。人们还不知道政治的重要性。那些游历在政治之外的人,无疑都是危险的。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,脱离城邦的人,非神即兽。
而且,很多人不愿意将自己看成是一个“世界民族”。“中国”相对于“世界”,就像“小社会”相对于“大社会”。但很多人不愿意将自己视为其中的任何一部分。他们仍然乐意将自身置于霍布斯所说的“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”之“自然状态”中。
无政府主义不仅存在于“仇奸队”这类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中,也存在于各类“网络知识分子”“小知识分子”群体中。尤其是受到了哈耶克们的“新自由主义”“奥派经济学”的影响。而奥派的核心主张包括:无政府最好;反对社会福利。
他们无视发达社会,其实最多“不自由”的事实:对个人权利的严格保护,无处不在的监管,教育医疗养老等全民福利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。但“自由依赖于税”!发达社会并非没有公有财产,税收的目的,就是为了建立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。
中国人的税很多很重,但却浪费惊人,利用效率极低。根源之一,就是缺少公共精神。所谓公共精神,正是通过政府职能的设置、政府权力的制约而体现出来的。洛克强调,“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财产”,“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,是保护他们的财产”。
遗憾的是,中国人的文化心理,恰恰是私人利益至上的。它刚好能够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至上、私有化至上,能够实现无缝对接。究其原因,是因为中国人没有经历过契约型社会的锻炼。而洛克的“政府论”恰恰是建立在“社会契约论”的基础上的。
黑格尔说过,传统中国是“无精神”的民族。“民以食为天”导致中国人变成了完全的物质人、体力人、在精神上懈怠的人。大家只为“两巴”而活。而文明国家早就超越了吃饭哲学。看看文明国家,吃得多、金钱至上,差不多处于价值链的最底端。
洛克的财产权理论,其实也并非彻底的私有制,而是带有某种社会主义性质。例如他写道:“上帝是以什么限度给我们财产的呢?以供我们享用为度。谁能在一件东西败坏之前尽量用它来供生活所需,谁就可以在那个限度内以他的劳动在这件东西上确定他的财产权;超过这个限度就不是他的份所应得,就归他人所有。上帝创造的东西不是供人们糟蹋或败坏的。”
美国立国几乎完全吸收了洛克的人民主权、政府分权等理论。但美国在《独立宣言》中,对洛克的财产权理论进行了一定的修订,它这样写道:“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: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。”
洛克的“财产权”在这里变成了“追求幸福的权利”。实际上,“追求幸福”也是洛克的理论志趣所在,例如《政府论》如是说:“上帝既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,亦给予他们以理性,让他们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处而加以利用。”
很多人无视当下中国私有化程度并不比发达社会少的事实,而仍然鼓吹全面私有化。这其实也是无政府主义在中国人的内心泛滥的重大表现。
以上所说,足以揭示,中国人普遍迷失在现代化的密林中了。这也是社会心态在急剧变化的当下之所以格外紊乱的原因。我们对外面的世界太陌生了!我们太需要补课了!
黑格尔说,“国家是自由的法则”。唯有良好的国家建构,才能提升国民的文明素质,真正理解自由的复杂含义。唯有良好的政府,才能做到洛克所说的,“保障人民生命、自由、安全和财产”。
洛克的《政府论》是对世界历史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杰作,因此中文译本众多。我的朋友、著名翻译家钟书峰的新译,给喜欢思考人类前途和国运的人们,提供了一个极佳的阅读体验。此译本正在出版途中,而且,在微信读书上已经上架。其优点是译注细致,译笔流畅,非常有助于读者加强对洛克原著的深入理解。例如,其中的一条译注如下:
在中文正式用语尤其是学术用语中,“政府”指行政机构,如人们常说的“一府两院”或者“一府一委两院”中的“府”,即指作为行政机构的“政府”。因此,原著书名原文“government”,实为“政权”而非“政府”之意;严格而言,原著应译为“政权论”而非“政府论”,但因约定俗成的关系,拙译仍然将原著书名译为《政府论》。
再如,《政府论》下篇第十四章第一百六十八节:“无论是执行机关还是立法机关,掌握权力后,企图或者着手奴役、摧残人民时,就如根本没有裁判者的其他一切情形一样,人民别无选择,唯有诉诸上帝。”
【百度词条】钟书峰,法学博士,代表译著有《飞鸟集》《政府论》《论法律》《论法的精神》《社会契约论》《论犯罪与刑罚》《旧制度与大革命》《修行:生命的证悟》等经典名著。
一些读者要求我推荐书籍。我觉得自己难当大任。只能谈一点读书的感想:任何经典著作,只要打开,那么,我们也就踏上了真正做“人”的征途之上。中国人的共同使命,是建成一个政治民族、世界民族,否则,我们就无法理解自己的独特身份,也无非理解何为“中国人”。只有看到了自己的不足,才能从心气萎靡、缺乏安全感中走出来。